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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丨厘清数字人民币的这些“误解”

来源: 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金融时报客户端点击:432时间:2022-11-11 16:33:45
随着数字人民币App的正式上线和试点地区的扩围,这一新鲜事物正走入“寻常百姓家”。不过,在试点测试工作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一些误解也时常出现。7月24日,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人民币产业发展分论坛上,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以下简称“数研所”)所长穆长春对相关问题作了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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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黄金买外汇 

数字人民币都可以


对于一些人说的“数字人民币不能买黄金买外汇”的说法,穆长春明确表示,这个说法不正确。

他解释,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实物人民币1:1兑换,也就是说,纸钞和硬币能买的东西,数字人民币都能买。纸钞和硬币能买黄金和兑换外汇,数字人民币同样也可以。

此外,对于一些人担心的数字人民币会侵犯个人隐私,穆长春更是直接驳斥了“用上了数字人民币,每个人都是一只装了GPS的小蚂蚁”的说法。有些人认为,数字人民币会把消费者“去过哪里、住了什么酒店、跟谁在一起、点了什么菜、花了多少钱、买了什么东西记录得清清楚楚”。他解释,数字人民币定位于M0,应满足个人匿名支付需求。

“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充分尊重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防范,以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穆长春表示,需要强调的是,在实物现钞依然发行的前提下,公众仍然可获得实物现钞所提供的完全匿名性,不会因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而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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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多维度呵护个人隐私


“大数据时代,消费者对个人隐私保护更加重视。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电子支付虽然比传统现金支付更便利,但是仍然有消费者选择现金交易,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金交易具备匿名性,对消费者的隐私形成天然保护。”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流通中的现金(M0),也就是说数字形态的现金,设计理应满足个人匿名交易的合理需求,保护消费者隐私。

他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解释:一是数字人民币应符合日常小额现金支付的习惯,确保相关支付交易的保密性。二是应明确匿名对象,确保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时,其个人信息不被商户和其他未经法律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三是应加强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确保运营机构收集的客户基本信息、产生的交易和消费行为信息不会被泄露。

具体来看,数字人民币采用的“双层运营”体系,就有利于保障非经依法授权不得查询、使用个人信息。所谓“双层运营”体系,是指人民银行把数字人民币兑换给运营机构,由运营机构向公众提供兑换流通服务。运营机构收集服务与运营所必需的个人信息,钱包服务产生的个人信息由运营机构收集和存储。

“人民银行为满足跨机构交易和对账等需要,仅处理经过互联互通平台转接的跨机构交易信息。同时,匿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之间用匿名化的技术处理,所有钱包之间有关个人信息的数据对交易对手和其他商业机构匿名。对于公众正常的交易和消费,上述主体均无法获取完整的交易信息和消费行为信息,以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穆长春介绍。

此外,从技术和管理机制方面,人民银行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以及严格的管理机制,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技术层面上,采用权限访问控制安全措施和多重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保护数据安全,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据穆长春解释,数字人民币的钱包矩阵设计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传统的支付工具,无论是互联网支付还是银行卡支付都与银行账户体系绑定,由于银行开户是实名制,因此无法满足公众匿名开立支付工具的诉求。数字人民币钱包与银行账户的松耦合,减轻了交易环节对金融中介的依赖,从技术上可以实现小额匿名。”他介绍。

实际上,在个人信息方面,数字人民币遵循自主、透明、最小化原则,根据用户意愿,收集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的必要个人信息。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仅获取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的必要个人信息。此外,为确保用户财产安全,数字人民币仅收集风险控制所需信息,用以加强用户数字人民币钱包风险识别,防止被盗、恶意挂失、网络欺诈等风险。“总之,数字人民币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在现行电子支付工具中是等级最高的。”他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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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匿名是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 不能为不法分子提供新的犯罪土壤


穆长春表示,可控匿名是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可控并不意味着控制和支配,而是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这是维护公众利益和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将为公众提供体验更好、更加安全的支付服务起到积极作用。”他谈到。

“没有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在穆长春看来,如果仅仅关注个人隐私保护,忽视数字时代下金融产品和服务便利化、规模化、跨地域所带来的风险,央行数字货币将会被违法犯罪所利用,产生严重后果。

据他透露,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各国中央银行、国际组织在探索央行数字货币的匿名性时均将防范风险作为重要前提,对于无法满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等要求的设计将被一票否决。

同时,在互联网、电信等新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央行数字货币收集的用户信息少于传统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较实物现金又更为便携,如果匿名程度过高,将为不法分子提供新的犯罪土壤,大量的非法交易将从电子支付流入央行数字货币,沦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毒品贩卖甚至恐怖组织犯罪的工具,也将无法满足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国际组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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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顶层设计 确保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要求有效落实


基于上述分析,穆长春表示,为确保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要求的有效落实,需要在顶层制度设计上作出四项相应安排。

一是建立信息隔离机制。明确运营机构为开展数字人民币运营业务的独立性,并通过设立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隔离机制和使用限制,规范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使用。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需要建立健全客户信息保护内控制度和客户信息保护监测工作机制,只有在可能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等违法犯罪交易时,才能申请获取相关客户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及监测,以履行“三反”义务。

二是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只有法律授权的有权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才能够查询、冻结、扣划用户数字人民币钱包,否则运营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三是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规处理数字人民币客户信息的运营机构采取处罚措施,强化监管。

四是完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结合FATF的相关原则和数字人民币的特点,研究并适时出台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规定。

此外,“强化科技应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也是重要方面。穆长春表示,下一步数字人民币监管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