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肇庆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88号
0758-2552238
0758-2237523
zq2552238@163.com

工作动态

主页>工作动态> 详细介绍

全面推进金融纠纷调解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

来源: 本站原创点击:1107时间:2017-09-14 15:43:47

8月22日,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调委”)正式挂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秘书长张劲、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行长万剑韬、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国鑫,肇庆市民政局副局长庞志坚、肇庆市司法局副局长谢庆满、市委政法委科长曹湲钰等领导共同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什么这么多领导为金调委揭牌,这个金调委到底是什么来历,将发挥什么作用,就让我们来深扒一下。


金调委的“前世”

  早在2014年,在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肇庆人行”)指导和推动下,经市司法局审批,在肇庆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基础上成立了“肇庆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消会”),负责全市金融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金消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市金融案件逐步增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压力不断增大。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金消会原定位于“金融消费纠纷案件”调解的职能,逐渐不能满足当前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需求。

金调委的“今生”
为深入开展肇庆市“解放思想 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提高金融案件处理效率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防化金融风险,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肇庆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更名为“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范围上不再局限于金融消费领域,而是涵盖了全部金融纠纷。

那么,更名后的金调委将发挥什么重要作用?有什么工作举措?又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呢?


重要作用        

金调委将有助于化解四个方面的问题:

 

工作举措

举措一: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肇庆人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肇庆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涉金额机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在一审立案前,可委托金调委进行调解。




举措二:金调委与端州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合作备忘录》。双方明确在《意见》规定范围内,开展诉调衔接工作,并提出加强日常沟通与协调,处理好双方合作范围内的案件。

举措三: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送《司法意见书》。建议金融机构与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合同时,应根据合同实际及所涉金额情况,合理选择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优先灵活选择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行业调解组织调解、公证债权文书、约定仲裁机构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以便更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重要意义

      机构升级,推动了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省内首个由人行、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共同推动成立的金调委,涵盖全部金融纠纷案件调解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全省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探索了先进经验。

       机制创新,建成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机制。金调委开展的调解工作,由法院委托并指导、肇庆人行派出调解员全程参与、金调委依据《人民调解法》依法进行。同时,调解书经双方同意可以到基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出具的《司法确认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极大提高案件执行的效率。   

 

(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流程及调解员库)

       揭牌仪式结束后,张劲处长及各部门领导到金调委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张劲处长指出,未来,金调委要在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和全市各司法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擦亮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招牌,建设成为肇庆市行业纠纷调解的标杆组织,为化解金融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张劲处长向肇庆中院、市司法局介绍金融调解)

现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