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调委”)正式挂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秘书长张劲、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行长万剑韬、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国鑫,肇庆市民政局副局长庞志坚、肇庆市司法局副局长谢庆满、市委政法委科长曹湲钰等领导共同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什么这么多领导为金调委揭牌,这个金调委到底是什么来历,将发挥什么作用,就让我们来深扒一下。
金调委的“前世”
早在2014年,在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肇庆人行”)指导和推动下,经市司法局审批,在肇庆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基础上成立了“肇庆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消会”),负责全市金融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金消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那么,更名后的金调委将发挥什么重要作用?有什么工作举措?又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呢?
重要作用
金调委将有助于化解四个方面的问题:
工作举措
举措一: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肇庆人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肇庆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涉金额机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在一审立案前,可委托金调委进行调解。
举措二:金调委与端州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合作备忘录》。双方明确在《意见》规定范围内,开展诉调衔接工作,并提出加强日常沟通与协调,处理好双方合作范围内的案件。
举措三: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送《司法意见书》。建议金融机构与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合同时,应根据合同实际及所涉金额情况,合理选择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优先灵活选择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行业调解组织调解、公证债权文书、约定仲裁机构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以便更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重要意义
机构升级,推动了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省内首个由人行、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共同推动成立的金调委,涵盖全部金融纠纷案件调解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全省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探索了先进经验。
机制创新,建成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机制。金调委开展的调解工作,由法院委托并指导、肇庆人行派出调解员全程参与、金调委依据《人民调解法》依法进行。同时,调解书经双方同意可以到基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出具的《司法确认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极大提高案件执行的效率。
(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流程及调解员库)
(张劲处长向肇庆中院、市司法局介绍金融调解)
现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