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导辖内各县区成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实现辖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从城区到县域的全辖“全覆盖”,为肇庆市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在全市范围推广提供了组织保障。
▲市“金调委”与法院签订《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合作备忘录》
二是与肇庆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签订了《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合作备忘录》,建立金融纠纷案件调解的标准化操作流程。采用电子渠道移交诉前调解案件,对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调解等功能进行深入学习,使用该系统进行诉前调解案件网上移交,有效降低诉调衔接工作人员成本,提升案件移交效率。
三是推广使用《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情况表》。引导金融机构在向法院申请立案时提交《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情况表》,让法院在审查立案材料时能全面了解案件诉前调解情况,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及时移交调解组织调解,对当事人下落不明等不适合移交调解的案件及时登记立案,进一步提升基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移交精准度,提高了金融纠纷化解效率。
▲德庆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法院成功完成全省首例金融纠纷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
四是省内率先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协议网上司法确认,指导德庆县金融纠纷调委会配合德庆县人民法院成功完成全省首例金融纠纷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并总结梳理出《网上司法确认工作流程》供各调解组织使用,实现金融纠纷立案、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线上管理,降低人员接触风险,提升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