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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看!2022年肇庆市金融纠纷调解典型案例今日发布

来源: 点击:1534时间:2023-01-09 10:44:31









      2022年,肇庆市各级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通过不断深化组织建设,增强基层调解力量,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诉调工作等措施,扎实推进肇庆地区调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2年1-11月,肇庆市各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案件162宗,完成司法确认50宗,涉及金额4212万元。

     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编了2022年四大类型共9个典型案例,从案情介绍、调解过程和结果、典型意义三个方面展示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推动、交流共享和风险提示的作用,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和金融消费者对金融调解工作的认识。



01
诉前调解试新招,化解历史旧账促双赢案


调解组织:肇庆市端州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借款户廖某,于1997年借款10.9万元,用于经营饮食业,后因经营失败而无法按期还款,截至2021年末,尚欠A银行贷款本金10.15万元及利息18.4万元。该笔债务长达24年之久一直未能解决。

调解过程和结果:

     该类案件如果通过法院起诉将增加借款人约几万元的诉讼费、代理费等费用。由于借款人廖某有较强还款意愿,因此A银行向肇庆市端州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端州金调委”)申请调解。经端州金调委积极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个性化的调解协议。在化解银行不良贷款的同时,也减轻了借款人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负担,切实降低了借款人的负债压力,缓和了金融矛盾纠纷。

典型意义:

     该案是端州金调委与A银行探索对时间跨度长、案件事实相似的借贷纠纷案件,采用批量调解方式进行调解的首个案例,为A银行其他系列类似案件的调解提供指引:一是初步形成同类案件的判断标准。通过梳理相似案件的事实内容,为同类案件的划分以及不同类型案件的区分提供了具有较强普遍适用性的判断标准。二是同时借助本案案件类型的调解模式,为举一反三研究总结其他类型案件提供了借鉴依据和经验。通过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组织开展调解,有效打消当事人顾虑,双方以互认形式,快速还原事实、厘清法律关系,有效提升金融纠纷解决效率,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助力金融秩序持续稳定发展。三是通过发挥个人客户批量调解机制,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金融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节省了司法资源。2022年以来,A银行与端州金调委合作,通过批量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同类型的金融纠纷案件32宗,实现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减轻消费者负担的双赢目标。



02
“一站式”模式高效化解金融纠纷调解案


调解组织:四会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2018年11月,陆某与花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A银行借款10万元,用于支持花某与他人合伙创业。但不久双方感情走到尽头,陆某与花某办理离婚手续后分道扬镳。借款到期后,陆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银行与其协商无果,遂将陆某诉至法院。四会法院按照诉调对接机制,将该案委派至四会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四会金调委”)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和结果:  

      经了解,陆某于2018年借款10万帮助花某开店创业。受疫情影响,花某创业失败血本无归,后因夫妻感情破裂两人和平离婚。陆某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正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层”阶段,背负事业家庭双重压力,短期内偿清款项存在困难,并非恶意逾期还款。

      陆某因从事医护工作,上班时间无法接听电话。调解员利用夜间时间,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倾听当事人陆某诉求、了解其意愿,顺利促成延期调解。考虑到地域限制、疫情防控以及调解效率,调解员决定采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方式开展在线调解。2022年4月12日,调解员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依托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视频调解,成功促成双方就还款金额及期限达成一致,并线上签署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四会市人民法院驻金调委诉讼服务站法官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立即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并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了司法送达,真正实现了金融矛盾纠纷“一站式”办理。


典型意义:

     本案是肇庆市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人群金融支持、合理延迟受困人群还款时间的一次成功实践。通过“一站式”服务供给,“网上调解”正一步步走入寻常百姓家,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在“总对总”框架下,案件当事人不仅可以在网上立案、查询案件,还可以进行线上视频调解、线上司法确认,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减少了疫情带来的风险,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进一步践行了调解为民宗旨。



03
依托乡村调解服务站,便利化解乡村金融纠纷案


调解组织:德庆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居住在凤村镇的何某于2018年6月13日向A银行借款30000元用于承包山地种植皇帝柑。受新冠疫情影响,何某生意受阻,未能按期还款。截至2022年7月21日,欠A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4791.35元。A银行多次追讨,何某均未能还款。A银行向德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何某以及连带责任人梁某立即清偿本金及利息。


调解过程和结果: 

     德庆金融纠纷乡村调解服务站在接到法院转交的案件后,从维护银行债权合法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全力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由于何某居住在偏远山区且行动不便,德庆金融纠纷乡村调解服务站为降低当事人出行风险,加快金融纠纷案件办理,故协调组织A银行相关工作人员一并前往何某住处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共识,并签订了个性化分期还款的人民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该案例是德庆金融纠纷乡村调解服务站设立后的首个调解成功案例,它的设立有效拓宽了当地农民群体就近表达金融纠纷诉求的渠道,降低了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和“鞋底成本”(据统计,在乡村金融调解服务站开展金融纠纷调解一次性可以节约金融机构和农民群体双方当事人的“鞋底成本”约300元。),提高了金融纠纷调解的工作效率和调解成效,有效巩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了乡村金融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有效打通金融纠纷调解服务乡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该调解服务站自设立以来,已横跨三个乡镇成功调解金融纠纷案件10宗,涉案金融达40.72万元。



04
上门服务,深入基层化解金融纠纷调解案


调解组织:封开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黄某从事果树种植和松香生意,因经营资金不足,分别于2001年3月3日和2001年6月23日,两次向A银行申请借款合计10000元。经A银行审批,分别于2001年3月3日和2001年6月23日与黄某签订《信用借款合同》和《农户最高额信用借款合同》,合计发放贷款10000元。两笔借款分别于2002年3月3日和2002年6月23日到期。黄某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A银行多次催收仍未能结清拖欠款项。截至2022年7月7日,黄某拖欠A银行本息合计人民币28203.25元。


调解过程和结果: 

     封开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封开金调委”)接到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法院进行沟通。经了解,黄某年纪较大,目前健康状况较差,需要长期服药,活动范围受限,不能离家太远。考虑到黄某的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封开金调委积极协调A银行为黄某争取减免利息,并联系法院上门进行司法确认。经过封开金调委的不懈努力,最终A银行同意免除黄某罚息合计15203.25元。2022年8月19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在平凤镇黄某家中签订调解协议,法院当场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

      上门调解、释法析理、解决纠纷,迈出去的是脚步,温暖的是民心。当前,我国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阶段,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较多。封开县是山区县,乡镇道路蜿蜒。一旦发生了金融纠纷,金融消费者到金调委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磋商诸多不便,出行成本较高。上门调解,能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居住在偏远乡镇的村民提供更暖心、更贴心的调解服务,体现了金融调解工作真正走进百姓群众家,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金融调解带来的实际效益。充分体现了封开金调委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为落脚点,将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的生动缩影。



05
化解企业金融纠纷,为企业经营护航调解案


调解组织:怀集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当时面临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一旦被起诉,医院只能眼睁睁等着破产,多年努力也将化为乌有。多亏怀集金调委的暖心调解,给了我们重整旗鼓的机会。”肇庆市某民营医院负责人说到。据其介绍,为升级改善医疗水平,2017年医院向A银行申请了1800万元贷款用于购买医疗设备。受疫情影响,医院经营收益大幅下降,办理贷款展期后仍有1750万元贷款无法按时偿还,将面临诉讼的困境。


调解过程和结果: 

     为解决医院债务问题,双方当事人向怀集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怀集金调委”)申请了诉前调解。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维护银行债权利益,怀集金调委全力组织调解,多次联系怀集县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理清各种法律关系,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促使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帮助当事人快速化解金融纠纷,免去了大额诉讼费用的烦恼,为医院“重新出发”保驾护航。根据协议,A银行为企业办理了贷款重组相关手续,降低贷款利率、调整还款期限等。


典型意义:

      该案是2022年以来肇庆市通过非诉途径化解的金额最大的金融纠纷调解案例,也是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纾困解难政策,强化对实体经济服务的重要体现。通过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款等方式调整还款方案,充分协调了企业的资金困境和金融机构的业务难点,帮助企业渡过经营难关,让企业真正切实感受到金融调解工作的金融服务实惠,让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能稳步实施。与此同时,还发挥了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稳定社会的积极效应,本案的一方当事人是医疗机构,在涉及健康卫生医疗等民生领域的资金问题上,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及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帮助此类民生领域企业减轻诉累,切实发挥调解服务稳民生的社会效益。



06
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调解案

调解组织:高要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组织:高要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借款人范某于2016年1月16日向A银行签订提交《信用卡PDA领卡确认函》,且书面申明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则。A银行经审批同意向范某发放信用卡。范某激活信用卡后开始透支使用,却未能按期还款。A银行以电话等方式多次催收均无果。截止2022年1月13日,范某尚欠A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1719.19元、利息及违约金49598.29元,合计总欠款91317.48元。


调解过程和结果: 

     据了解,范某受疫情影响,工作不稳定,收入紧张,需要透支信用卡作为生活开销。无奈其经济能力不断下降,导致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A银行考虑到若诉至法院,借款人除了需还清欠款本息外,还需承担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加重了借款人的经济负担,特建议范某通过高要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要金调委”)进行调解。调解员针对本单因疫情客观原因导致的信用卡逾期,建议A银行要对借款人给予体谅与理解,也鼓励借款人重新寻找工作或增加其他收入来源,按时偿还信用卡借款。

      2022年1月27日,高要金调委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协商,双方同意把信用卡债务分36个月还清的个性化还款方案,有效保障了双方利益。


典型意义:

      受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叠加经济下行双重影响,部分工薪阶层受到影响,经济能力下降,甚至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作为借款人必须审慎了解自身的经济能力和财务状况,量力透支,妥善处理还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另外,本案调解的过程中,充分彰显了金融领域下的人文关怀,让欠款人感受到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目的并不只是追求物质利益上明晰的权利义务内容,更是深层次地给予欠款人诉说和求助的机会,帮助欠款人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和走出困境的路径。



07
债务重组调解案

调解组织:高要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组织:端州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2022年6月13日,钟某致电肇庆市端州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端州金调委”)称,因疫情原因,其个人生意惨淡,收入减少,目前在某银行有一张信用卡欠款16066.23元。钟某表示,当时办理该信用卡时被要求绑定一张该行的储蓄卡用于信用卡自动还款扣款。该储蓄卡同时用于每月房贷还款的扣款,导致她本来用于每月偿还房贷的钱被自动用于偿还信用卡欠款。钟某表示目前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未能短期结清信用卡的欠款,如果房贷还款不成功导致断供,则担心被银行起诉,房子会被拍卖。因此,钟某请求端州金调委介入调解,与银行协商,对其进行债务重组,将信用卡的欠款分期,减轻每期还款金额,让她能够同时兼顾信用卡和房贷两笔还款。


调解过程和结果: 

     端州金调委调解员根据钟某目前的实际情况和诉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方案:银行同意钟某信用卡的欠款分16期进行还款,减轻每期还款金额,同时对钟某的信用卡绑定储蓄卡用于还款向上级进行了特殊申请处理,每月只需按照协议规定的分期还款金额进行信用卡还款扣款,此举保证了钟某房贷的正常还款,让钟某无后顾之忧。


典型意义:

      本案是由债务人主动申请,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提前介入的金融纠纷调解案例。本案调解过程中,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帮助当事人协商优化了还款方案,及时消除了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阻碍,避免了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的升级扩大,展现了群众对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信任,充分发挥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协调各方的能力,在保证金融机构的利益同时,又能达到双方和谐共赢的目的。



08

     房贷合同订立信息有误调解案


调解组织:高要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组织:端州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李某因申请按揭购买住房,于2013年向A银行申请一笔住房按揭贷款金额人民币47万元,贷款期限20年。此后,A银行系统按30年按揭贷款期限计算每月贷款本息,李某按时还款付息,并于2015年申请部分提前还款本金25万元,2022年9月2日将剩余本金全部提前还款。因李某在最后一次还款过程中,发现A银行房贷合同贷款期限为30年与他申请的贷款期限20年有误,损害了客户利益,诉求银行退回他提前还贷收取的违约金和补偿利息差。


调解过程和结果:      

     端州金调委调解员接到该调解申请后,向A银行了解了相关情况,A银行承认该笔贷款存在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贷款合同订立出现信息错误的情况,愿意补偿贷款年限错误导致产生的利息差额,但是客户提前还款需要收取违约金是合同约定的,第一次部分提前还款已收取无法减免,第二次提前还款已经没有收取违约金。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补偿方案,因申请贷款期限与贷款合同期限不一致,导致李某存在利息损失,A银行愿意一次性补偿李某该笔贷款利息损失。李某和保证人对此方案表示满意。


典型意义:     

      通过金融调解提供了双方解决纠纷的平台,低成本化解矛盾,维护双方的正当利益。本案中,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者,应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技能,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教育,规范合同订立的审核流程,确保贷款合同订立真实、准确、无误。对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金融消费者在签收合同的时候也要仔细核对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合理合法的方法确保自身权益。




09

“刚柔并济” 诉中调解化解金融纠纷案


调解组织:高要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组织:四会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介绍:

      因资金周转困难,当事人骆某无法按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催收无果后遂将骆某诉至法院。骆某迫切希望能够分期偿还欠款,减轻还款压力。


调解过程和结果: 

     经法官分析,该案件诉讼内容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比起刚性的审判执行措施,柔和的调解方式可以更好地保障诉讼双方的合法利益。四会法院法官与四会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四会金调委”)的行业调解员、律师调解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线上巡回庭审+诉中邀请调解”的方式,做到调判结合、刚柔并济。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联合调解等环节依次进行。在承办法官指导下,调解员耐心细致以案释法,最终促使骆某与银行方达成和解,法院当庭制作出具民事调解书,赋强调解成果,保障当事人权益,矛盾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调解是为群众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方式,不仅能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减少群众诉累,还能够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用好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纠纷解决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切切实实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惠民的纠纷解决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金融解纷的新诉求和新期待。同时,充分发挥了金调委在诉讼过程中的预备作用,打破了更多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适用禁区,以“线上巡回庭审+诉中邀请调解”的联动解纷模式,将“判”的刚性和“调”的柔性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作用,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助力群众解纷,也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新做法和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