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近期监测发现,多名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缅甸等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人士在我省广州、惠州、江门等地的不同银行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异常开户行为特别明显。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预防银行结算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异常开户特征
(一)开户申请人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马来西亚、新加坡、缅甸等国家的护照等身份证件办理业务,且多为2人或2人以上结伴而行,出具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入境日期相同且入境时间不长,证件号码相近。
(二)开户申请人预留的居住地址为酒店,预留的手机号码为空号或无法接通。
(三)开户申请人要求开通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功能。
(四)开户申请人声称开立账户用于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证件或无具体经营地址,也无法提供其他辅助证件。
(五)开户人反侦察意识强,在发现银行工作人员对其开户用途产生怀疑时,会以各种理由及时离开,并能够根据银行网点的询问补充准备答案,折返回原银行网点或寻找其他银行网点继续申请开户。
二、风险防范提示
(一)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防范台湾地区居民等境外人士在我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通知》(广州银办发[2017]71号)的要求,加强开户环节客户身份识别。
(二)加强上述人士已开立账户交易监控,发现存在异常的交易应及时按规定处理、报告。
(三)加强银行同业间异常开户信息共享。
(四)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信息。